关于留学生公寓2号楼遗留物品清理处置的公告(二)

发布者:沪江学院发布时间:2026-07-21浏览次数:16


留学生公寓 2 号楼储藏室内存放有多名学籍在册、长期未返校学生遗留的个人物品。后勤公寓工作人员已对该批物品逐一清点、打包封存并妥善保管,物品留存时长已逾两年。期间公寓管理部门、学院辅导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次联络物品持有人,均未能取得有效沟通。

当前公寓 2 号楼开展整体搬迁工作,储藏室需全部腾空,现就相关遗留物品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为征询及认领期限。相关物品所有人须在此期限内通过预留联系邮箱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明确是否需要学校继续代为保管个人物品。 若限期内未收到持有人任何联络回复,将视为持有人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对应遗留物品按无主物品统一处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凡未联系、未认领的遗留物品,公寓管理部门将依据学校住宿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清理处置,不再提供保管服务。因逾期未主动联络、认领所造成的物品损毁、灭失等一切损失,均由物品所有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邮箱:hujiang_scie@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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